

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慈善分會:
為開展做好慈善助學活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長樂市常住戶口,2013年秋季被本市中學錄取為初、高中新生,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或被有權機關確認為特殊困難戶對象的。
2、長樂市常住戶口,2013年秋季錄取本一批新生,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或被有權機關確認為特殊困難戶對象的。
二、資助標準:
1、受助大學生每人每月發(fā)放救助金300元,一年計3600元;
2、受助中學生每人每月發(fā)放救助金100元,一年計1200元。
三、注意事項:
凡符合救助的貧困大、中學生請攜帶申請報告、身份證、學生證、家庭低保證、戶口簿等相關有效證件和證明到戶口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慈善分會領取申請表。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13年8月15日止
聯(lián)系地址:長樂市吳航街道團結小區(qū)1#1601室
聯(lián) 系 人:張碧如、程 玲
聯(lián)系電話:28881811 27525176
長樂市慈善總會
長樂市紅十字會
二○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