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更好地繼續(xù)開展慈善“情暖長樂”活動,,現(xiàn)將有關救助事項通知如下:
一,、救助條件:
(一)長樂市常住戶口;
(二)民政部門確認為低保、低收入家庭,。
二,、救助范圍和標準
1,、助學方面
(1)在校就學本一學生和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
(2)在本市學校就讀的高中(含職專)學生,,每人每月100元,。
2、助殘方面
(1)殘疾部門確認一級重度殘疾人且家庭生活困難,,每人每月100元,。
3、助孤方面
父已亡故,,母已改嫁或離家出走,,由親屬收養(yǎng)且家庭困難;年齡未滿16周歲。每人每月100元,。
三,、注意事項
1、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慈善分會接到本《通知》后請向所屬村(居)轉發(fā);
2,、凡符合上述慈善救助范圍和條件的請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慈善分會領取申請表;
3,、原有已獲得救助對象本學期繼續(xù)升學的高中生、大學本一和研究生需提供錄取通知書或學籍證明材料,。
4,、申請時間:自本通知下達即日起至8月15日止。
聯(lián)系地址:長樂市吳航街道團結小區(qū)1#1602室
聯(lián)系人:張碧如,,程玲
電話:28881811 27525176 13110762495 13705963099
長樂市慈善總會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