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南網(wǎng)6月21日訊(本網(wǎng)記者 張立慶)省教育考試院發(fā)布消息,申請2018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查的考生應于6月27日17時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還須持原就讀中學教務處介紹信),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交《2018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查申請表》。
復查結果反饋由各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于7月3日前將復查結果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須認真填寫《2018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查申請表》,對填寫內容(姓名、準考證號,、聯(lián)系電話,、考試科類、考試所在考點,、考場,、查詢科目等)的準確性負責,同時在申請表上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