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聞網4月27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李白蕾)為進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質量,,推進民主立法,擴大公民有序參與,,市人大常委會現(xiàn)向社會公開征求《福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草案修改二稿)》意見,。提交意見時間截至5月28日。
據(jù)了解,,我市1992年至2006年對煙花爆竹燃放實施的是禁放政策,。自2007年起,經多方論證和向公眾征集意見,,將煙花爆竹燃放由“禁放”改為“限放”,,并延續(xù)至今。
對煙花爆竹燃放管理立法一直以來都是民生熱點,,相關法規(guī)草案自2017年11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初審起就備受關注,。初審主要聚焦禁放區(qū)域與限放區(qū)域,委員們對燃放時間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去年8月底,,該法規(guī)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二審。相比初審稿,,二審稿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區(qū)域,、時間,、種類等方面作了較大修改,,而這3項內容也成為審議中代表們討論的熱點,,其中燃放時間更是熱點中的熱點。
“哪里可以燃放,,什么時段可以燃放,,在法規(guī)提交三審之前,我們想多聽聽公眾的意見建議,,歡迎社會各界踴躍參與,。”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