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樂新聞網(wǎng)訊 42歲的長樂男子林某輝因受朋友林某強(已判刑)的慫恿,便在酒后與林某強的情人王某強行發(fā)生性關(guān)系。日前,,被告人林某輝因強奸罪被長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14年12月20日中午,被告人林某輝接到林某強讓其幫忙買一包煙的電話,。過了一會兒,,林某輝將香煙送到林某強家樓下。林某強下樓接過香煙,,并邀請林某輝上樓喝酒,。因為林某強不滿被害人王某提分手,于是要報復王某,。此時王某已被林某強騙至家中喝醉酒并強奸拍裸照,。林某輝與林某強二人喝酒過程中,林某強對林某輝表示任何人都可以和他的情人王某發(fā)生性關(guān)系,,林某輝當然也可以。于是在林某強的一再慫恿下,,林某輝覺得有便宜可占,,便借著酒勁趁王某酒后意識不清醒強行跟王某發(fā)生性關(guān)系。
(記者 木 易 通訊員 張藝芬 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