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南網7月30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王永珍 實習生 林仕意)為規(guī)范我省中外合作辦學收費行為,不斷提升收費管理水平,促進中外合作辦學健康發(fā)展,省發(fā)改委會同省財政廳修訂出臺了《福建省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管理辦法》, 自今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近年來,我省高校深化國際合作,加快了與世界高水平院校合作辦學,推動高質量發(fā)展落實趕超。現行高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水平,基本能夠補償辦學成本,但一些優(yōu)質合作項目,教學成本難以補償。省教育廳和相關高校已提出要求突破現行收費政策、擴大高校辦學收費自主權的建議。
“修訂出臺的《辦法》,改變現行一項一批的做法,簡化審批程序,賦予高校中外合作辦學收費自主權,有利于學校提高辦學效率。”省發(fā)改委有關負責人在解讀新規(guī)時表示。
據介紹,主要修訂的內容有:
改革收費管理形式。一是中外合作辦學學歷教育收費標準,由現行一項一批的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管理。省統(tǒng)一制定學費收費最高限額,學校在最高限額內合理確定學費標準。二是中外合作辦學非學歷教育收費標準, 取消收費備案規(guī)定,改由教育機構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自主合理確定,并向社會公示辦學成本和收費標準。
制定定價機制。本科高校和高職高專院校一般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不超過本省同類公辦學校文理科一般專業(yè)學費標準的4倍和3倍 ,由學校在最高限額內自主確定。“我省現行公辦本科高校普通辦學一般專業(yè)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為:具備研究生培養(yǎng)資格的5040-5460元、不具備研究生培養(yǎng)資格的4800-5200元;高職高專一般專業(yè)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6000元。現行公辦高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為:本科專業(yè)20000元,專科專業(yè)每生每學年18000元。按上述學費標準的4倍和3倍制定的指導價標準與現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學費標準基本相符。”上述負責人表示。
設定了突破政府指導價須符合的條件。為適應我省引進世界高水平院校合作辦學的需要,《辦法》明確:公辦本科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學歷教育學費標準需超過4倍限額的, 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合作辦學機構為國家“雙一流”建設的高校和學科,且合作辦學項目符合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對我省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起促進作用。2、合作方為世界高水平學校,或擁有世界同類型高水平學科(專業(yè))的學校等。具體以“上海交通大學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榜”“泰晤士報世界大學排名榜”“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世界大學排名榜”三個世界大學排名榜的綜合排名為依據,三個排名榜中其中一個近三年兩個年次為前300名的確認為世界高水平學校或擁有世界同類型高水平學科(專業(yè))的學校。3、以設立獨立教育機構方式(包括具備法人資格和非法人資格機構)開展的中外合作辦學。
《辦法》還明確了與港澳臺地區(qū)合作辦學如何制定學費標準。自2019年秋季開學起,公辦高校新增閩臺合作辦學項目的學費收費標準,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實行最高限價管理,下浮不限。目前,我省教育機構尚未與港澳地區(qū)開展合作辦學,《辦法》明確,其收費管理原則參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收費標準依據辦學成本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