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樂至平潭高速公路(長樂古槐至松下段)建設項目用地已獲得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長樂至平潭高速公路(長樂古槐至松下段)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閩政文【2014】228號)文件的批準。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長平高速公路長樂古槐至松下段土地、房屋及其附著物征收補償有關事項的批復》(榕政綜【2012】278號)及長樂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福州長平、繞城高速公路長樂段建設工程項目征地拆遷補償實施方案的通知>》(長政綜【2013】157號)文件精神,凡在①古槐鎮(zhèn)路段的對面山(前塘村、上店村)——磹口山、葫蘆山(井門村)——井門洋——竹田洋(竹田村)——北干渠竹田段(竹田村);②江田鎮(zhèn)路段的北干渠檔園段——檔園山(三溪村)——王炸潭山(三溪村)——石船山(邦上村)——獅頭山(邦上村)——嶺寺大爺山(石門村、友愛村)——三溪口水庫(石門村)——旗門隧道出口至龜山隧道進口(石門村、友愛村——龜山隧道出口至鳳凰山隧道進口(友愛村)——鳳凰山隧道出口至風洞山隧道進口(友愛村、江田村);③松下鎮(zhèn)路段的川前山(前連村)——川前洋(前連村)——前連村——大祉村——東勢山(大祉村)——大祉灣(大祉村)征地紅線(以開挖兩條邊溝為界)范圍內的墳墓必須在20天內自行搬遷,墓主應到墳墓所在地的村委會進行登記,逾期將按無主墓處理。
特此公告
長樂市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