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三明日報報道,,“縣委書記干兒子”,這樣的身份能量有多大?利用一個虛構的身份,,只有中學文化程度的大田籍男子蔣某某,,以此身份給他人“幫忙辦事”,成功詐騙錢款12萬余元,。
案件經過
2015年4月底,,被告人蔣某某得知林某某好友蔡某某侄兒因犯罪,,被關押于廈門同安監(jiān)獄,便萌生以為蔡某某侄兒辦理假釋手續(xù)的名義,,騙其錢財的想法,。4月至8月間,蔣某某向蔡某某自稱是“大田縣委書記干兒子”,,并虛構縣委書記親戚“王建”,,聲稱有關系可以為其侄兒辦理假釋手續(xù),多次以請領導吃飯,、疏通關系等名義騙取蔡某某人民幣共計120200元,。2015年12月30日,蔣某某被蔡某某扭送至公安機關,。
大田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蔣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