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聞網(wǎng)8月21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李白蕾)出租車早晚高峰時段打車難、拒載、繞路、不打表、在計價器上動手腳等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嚴重影響我市文明城市形象。采納市人大代表陳永莊的建議,市交通委近日答復說,將設立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市民舉報出租車違法違章行為。
年初市人代會上,陳永莊代表提出了《關于加強出租車行業(yè)管理的建議》,這是市交通委專門針對該建議中提到的有獎舉報問題,進行的再次答復。代表在建議中提出,要對存在違規(guī)行為的出租車司機加大懲處力度,除提高罰款金額外,建議采取注銷從業(yè)資格、納入個人征信體系、向社會曝光等多種形式進行懲處,同時要對主動舉報并積極取證的市民進行獎勵。
市交通委就有獎舉報問題與代表進行了認真溝通,認為舉報獎勵制度是路面執(zhí)法監(jiān)督手段的有益補充,要求市交通執(zhí)法支隊將舉報獎勵制度作為出租車管理的輔助手段,對主動舉報并積極取證的市民群眾給予獎勵。市交通執(zhí)法支隊將根據(jù)《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舉報破壞市場經(jīng)濟秩序違法行為的獎勵辦法》,研究制定《出租車違法違章舉報獎勵管理制度》,規(guī)范舉報獎勵行為,并按相關管理程序,上報有關部門審批設立“舉報獎勵”專項資金,將這一資金管理列入下一年度財政預算予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