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聞網12月11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李白蕾)省總工會10日印發(fā)最新版《福建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自2019年1月1日開始執(zhí)行,。按照新辦法,明年起,職工節(jié)日慰問品年度總額將由人均不超1300元提高到1800元,。
新辦法中提高支出標準的有7項,涉及職工最關注的各類慰問、比賽獎勵標準等,。除了節(jié)日慰問品年度總額提高500元,生育慰問也由不超過500元提高到1000元,男女雙方會員可同時慰問;退休慰問由不超過500元提高到1000元(只能購買紀念品,不可發(fā)現(xiàn)金);春游秋游活動除工作餐外,還可有20元的點心,、飲料費。另外,文體比賽一等獎獎勵標準,文體比賽購買服裝費,教練,、裁判員,、評委勞務費等也均有提高。
新辦法還新增4個慰問金發(fā)放項目,并就豐富職工活動內容,、規(guī)范經費管理等新增規(guī)定,。職工結婚可有1000元慰問金;退休可享1000元以內的慰問品,可組織召開座談會予以歡送;因重大疾病未住院的,可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會員岳父母、公婆去世,可憑據報銷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費用,。
新辦法還指出,職工春游秋游活動可不限于省內,需當天往返,可開支交通費,、門票費、講解費;文體活動和春游秋游可購買短期一次性意外傷害保險,、點心,、飲料等;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最高可獎勵1000元。
新辦法還鼓勵基層工會開展知識競賽,、宣講,、演講比賽,可給予獎勵、購買服裝和安排工作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