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聞網(wǎng)1月20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曾榕)近日,福州市公安局三叉街派出所在偵辦一起網(wǎng)絡投資詐騙案時,,發(fā)現(xiàn)無業(yè)人員李某名下的一張銀行卡資金流水竟然達到500多萬元,。經(jīng)查,李某聽信網(wǎng)友“刷單致富”騙局,,成為洗錢幫兇。
李某是福建平潭人,,去年春節(jié)因疫情原因在家待業(yè),,網(wǎng)上認識了女網(wǎng)友小陳,雙方很快墜入愛河,。有一天,,小陳告訴李某她也在家待業(yè),但她在手機上刷單能夠賺點生活費,。聽到這樣的“好事”,,李某想也沒想就向小陳“取經(jīng)”。
小陳告訴李某,,“刷單”其實很簡單,,只要有一張銀行卡就行。隨后,,李某根據(jù)小陳的指導,,下載了聊天軟件、綁定了銀行卡和身份信息,,開始了第一筆的“刷單”,。僅一天時間,李某便賺取了2000元,。賺錢如此容易,,李某也有過“是否涉嫌洗錢”的疑慮,但他沒有就此收手,。
今年1月,,三叉街派出所民警貫徹落實“斷卡”行動工作部署,在嚴厲打擊整治開辦販賣“兩卡”違法犯罪活動中,,偵查到了李某的情況,。日前,李某被抓捕歸案,。目前,,該案正進一步處理中。
警方提示: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手機卡,,有可能被犯罪團伙所利用,,輕則影響個人征信,,重則將承擔刑事責任,廣大群眾要自覺維護良好的用卡秩序,,避免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一旦發(fā)現(xiàn)買賣銀行卡、手機卡和身份證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