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爭吵過程中,,一名男子對正在駕駛公交車的公交司機使用暴力,。這名男子因此被判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近日,,福清法院審結(jié)了一起妨害安全駕駛案,。
4月29日,男子姚某飲酒后到福清市某路段,,欲乘坐公交車前往龍?zhí)镦?zhèn)某村,。他以站在道路中間揮舞手臂的方式,叫停胡某駕駛的公交車,。
上車后,,姚某因如何付車費的問題與胡某發(fā)生爭吵,。爭吵過程中,姚某憤而走到胡某的座位旁邊,,用手抓胡某的右手,,此時胡某正在駕駛車輛。出于安全考慮,,胡某立即揮手擋開,,不料姚某接著用手拍打胡某的手臂。胡某見狀立即停車,,并撥打電話報警,。福清市公安局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將姚某強行帶離現(xiàn)場,。
福清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rèn)為,,姚某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cè)藛T使用暴力,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其行為構(gòu)成妨害安全駕駛罪。
依照相關(guān)法律的規(guī)定,,福清法院判處姚某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陳宇丹 陳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