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樂新聞網訊 5月23日上午,,區(qū)人民檢察院與永泰縣人民檢察院就不批準逮捕的涉罪在校生的異地幫教工作進行座談交流,,并簽訂《異地聯(lián)合考察幫教協(xié)議》。
2018年3月至4月期間,,永泰某中學在校生張某,、曾某、鄭某在長樂等地多次盜竊摩托車,,涉案金額為6156.4元,,其行為涉嫌盜竊犯罪,依法有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鑒于三人系初犯、偶犯,,認罪態(tài)度較好,,該案涉案金額小,,被害人對他們的行為也表示諒解,其家長與學校都愿意為三人提供擔保,,且三人年初剛參加完2018年度春季招考,,目前已被大專學校錄取。從挽救失足青少年的角度考慮,,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盜竊罪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曾某、鄭某作不批準逮捕決定,。
為了對張某,、曾某、鄭某進行有效幫教,,確保其早日回歸校園,,遵紀守法,使不批捕收到實效,,區(qū)檢察院與永泰縣檢察院簽訂《異地聯(lián)合考察幫教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兩院就決定不批準逮捕的對方籍犯罪嫌疑人實行聯(lián)合幫教,,幫教考察期間,,兩院通過“三個一”(每周一通話,每月一見面,,每季度一小結),、“三觀察”(觀察思想、觀察行為,、觀察朋友圈)等手段,,量化考察幫教評估標準,將考察幫教工作落到實處,。
?。ㄓ浾?劉靜婷 通訊員 黃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