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保障公共安全,,根據(jù)《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槍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現(xiàn)就依法收繳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弩等危險物品,,嚴厲打擊查處違反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等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管理規(guī)定的違法犯罪活動,,特通告如下:
一,、嚴禁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軍用槍、射擊運動槍,、獵槍,、麻醉注射槍、氣槍,、彩彈槍,、火藥槍等各類槍支彈藥和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震源彈、黑火藥,、煙火藥,、手榴彈、地雷等各類爆炸物品以及劇毒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仿真槍,、弩等危險物品,。
二、嚴禁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嚴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嚴禁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等危險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嚴禁走私槍支彈藥;嚴禁盜竊,、搶劫,、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等危險物品,。
三,、嚴禁郵寄或者在郵寄、托運的貨物,、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弩等危險物品,。
四,、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必須立即自首,,并將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等危險物品上交當?shù)毓矙C關。
五,、凡在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投案自首并主動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從輕、減輕,、免除或者不予處罰;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繳并從嚴懲處。
六,、凡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被盜,、被搶或者丟失的,應當及時報告當?shù)毓矙C關,,未按規(guī)定報告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公民發(fā)現(xiàn)遺棄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或者可疑危險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當?shù)毓矙C關,。
七、廣大人民群眾應當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涉及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弩等危險物品違法犯罪的活動和線索,凡舉報有功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獎勵;對窩藏,、包庇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依法從嚴懲處,。
各地舉報電話:110
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長樂市公安局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