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日報·新福建客戶端10月21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王永珍)據(jù)省財政廳消息,為鼓勵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積極開展非遺傳承保護工作,我省從9月起調整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傳習補助標準和范圍,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補助范圍由原來的年滿60周歲擴大到全部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
我省始終重視非遺傳承保護,從2011年開始對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給予補助。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省級代表性傳承人735名,其中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143名,位居全國前列。通過提高補助標準,有效解決傳承人在傳習活動中面臨的部分經(jīng)費問題,有利于提高傳承人積極性,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