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國家體育總局公布了公共體育場館開放使用第一批典型案例名單,,共33家單位上榜,。福建省奧林匹克中心作為12家體育中心類型的單位之一,成為福建唯一上榜的典型案例,。
福建省奧林匹克體育中心位于福州市五四北路,,占地450畝,,由體育場,、體育館,、游泳跳水館和網(wǎng)球館組成,總建筑面積90700平方米,。中心建有田徑,、足球、五人制足球場,、籃球,、羽毛球、網(wǎng)球,、游泳,、跆拳道、擊劍等專業(yè)訓練競賽場館設(shè)施,,同時還建成了配備各類健身器材的群眾性健身廣場、外圍810米健身道,、內(nèi)場塑膠風雨跑道,、室外籃球場、室內(nèi)乒乓球館等,,中心所有健身場所全部向市民開放,。
除了體育中心類型的單位之外,本次入圍的還包括體育場類型的4家,、體育館類型的8家,、游泳館類型的3家,文體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綜合體等其他類型的共6家。
為進一步破解公共體育場館特別是大型場館開放使用難題,推動提升公共體育場館開放服務(wù)水平,,2021—2022年,,國家體育總局在江蘇、浙江,、湖北,、遼寧、廣西,、寧夏組織開展了公共體育場館開放使用綜合試點,,帶動各地在公共體育場館開放中推出一批典型案例。此次發(fā)布的33個典型案例,,就是其中的代表,。
這些場館為縣級以上(含縣級)公共體育場館,在運營管理機制創(chuàng)新,、硬件設(shè)施完善,、開放服務(wù)提升、運營品牌能力塑造等方面形成了好經(jīng)驗和好做法,。(記者 肖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