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維護我區(qū)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公安部第105號令)及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現(xiàn)正式啟用我區(qū)新增的文松路與萬新路交叉路口,、文松路與云創(chuàng)路交叉路口、文松路與壺江路交叉路口,、文松路與金濱路交叉路口,、文松路與朗山路交叉路口、文松路與雙魁路交叉路口,、文松路與先曙路交叉路口,、文松路與演嶼高速交叉路口、S209營濱路交叉路口、金港路與仙高路交叉路口,、金港路與鳳山路交叉路口,、金港路與S201交叉路口、金港路與東湖路交叉路口,、金港路與仙曇路交叉路口,、金港路與西宅路交叉路口、G228凱邦路段1,、G228凱邦路段2等違法抓拍設(shè)備,。對上述路段的車輛闖紅燈、違反禁令標識等違法行為進行全天候拍照取證并依法處罰,,公示時間從11月11日開始,,公示期為7天。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共同營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福州市長樂區(qū)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二O二O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