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聞網9月20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陳鐵夫 通訊員 俞建功 王玲玲)“我們去總公司實地參觀,,看到車間很大,,工人很多,而且前期投資確實有返利,,就信以為真,。沒想到這些都是騙子的套路,,工廠、工人都是假的,?!钡弥约盒量喾e攢的20余萬元養(yǎng)老錢打了水漂,劉大媽號啕大哭,。
2011年,,張某成立太陽能公司,后因經營不善倒閉,,200多萬元的負債讓他動了非法集資,、撈錢詐騙的歪心思。為了讓被害人相信自己有雄厚的經濟實力并進行投資,,張某于2016年9月在泉州設立三合太陽能有限公司,,對外宣稱為總公司。張某不僅雇請社會人員冒充公司員工,,制造該公司正在生產經營的假象,,還組織被害人前往參觀,使被害人對其宣傳的投資項目深信不疑,。張某通過關聯公司銀行賬戶,、定期到公司取現等方式,將被害人的“投資款”控制在自己手中,。截至案發(fā),,張某共詐騙143名被害人錢款共計約330萬元,除了部分用于前期支付被害人利息,、組織人員參觀等,,余下錢款均被張某揮霍一空。
2016年12月27日,,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經福清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