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晚報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林躍明
看到醉酒男子在路邊睡著,男子劉某順手牽羊偷走手機。最終,上海派出所民警抓獲劉某,追回被盜手機一部。
近日,市民陳某到上海派出所報警稱,當日凌晨,他在臺江區(qū)某廣場路邊睡醒后,發(fā)現手機被盜走。接報后,上海派出所民警立即調閱相關公共視頻,看到陳某酒后睡在某廣場路邊,手機滑落在一旁。一名男子發(fā)現后,趁四周無人注意時,將陳某的手機拿走并逃離現場。經調查,民警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劉某,并將其抓獲。目前,劉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點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guī)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民警提醒:飲酒應適可而止,量力而行。飲酒之后,應加強防范,妥善保管財物,或通知家人、親友接回家,千萬不要醉臥街頭。同桌之人應盡到看護責任,不要放任醉酒者獨自離開,以免造成人身意外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