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災后亂漲價 最高罰款500萬元
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7日,,福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災后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函,,對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
各類商超、生鮮電商平臺,、農貿市場明碼標價,應切實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各機動車維修企業(yè)要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以公示牌,、價目表等方式,,公示汽車維修及相關服務項目和計價單位以及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違者最高可處5000元的罰款,。
不得利用虛假的或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不得虛假標價,、虛假折價、虛假減價,、低價誘騙高價結算,、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價格承諾,違者最高可處50萬元的罰款,。
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不得利用其他手段推動災后各商品和服務價格過快,、過高上漲,違者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
不得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各商品和服務價格較大幅度上漲,,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
對經提醒后仍實施價格違法行為的,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對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將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記者 劉珺 通訊員 游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