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于今吳航街道東關(guān)村鰲頭自然村,古時有條鰲頭溪,上接九溪六水,下通河頭浦注太平港,昔日港道寬闊,可通舟。跨在鰲頭溪之上有一條南溪橋(又稱鰲頭橋),單孔,呈東西走向,橋系三條條石并排架設(shè)。
今僅留存二塊舊橋石條,每條長3.6米,寬0.90米,厚0.30米。其中一塊石板條刻字清晰可讀:“明萬歷癸已秋吉鰲山主人■■建。”其中二字被人為破壞,但可認定為“陳省”二字。
《福建通志》載:“擬舫軒,在縣南溪橋側(cè)明陳省筑。六月登稼時坐臥嘯詠其上,以避暑而觀割也。”并在鰲山頂筑正樓,稱為“鰲山主人”。另據(jù)《閩都記》載:“少司馬陳省在縣南鰲頭山筑鰲山小圃。”成為陳省別業(yè)等記述。
綜上所述佐證少司馬陳省在縣南溪建橋,以便自己出入之便,也便于鄉(xiāng)民行旅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