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樂新聞網訊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扶貧開發(fā)領導辦公室關于開展財政扶貧資金專項檢查的通知》(閩財監(jiān)【2017】3號)文件精神,,我市決定自4月1日-4月20日開展財政扶貧資金專項檢查工作,。
此次檢查范圍為中央財政扶貧資金和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區(qū)扶貧開發(fā)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檢查以市財政局,、扶貧辦聯(lián)合組成檢查組的方式開展檢查,。主要針對2015年和2016年中央財政扶貧資金,、中央專項彩票公益支持貧困革命老區(qū)扶貧開發(fā)部分,。重點檢查資金使用管理的規(guī)范性,包括:資金分配和撥付,、項目確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資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滯留,、貪污等現金;項目申請是否存在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
(記者 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