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聞網(wǎng)2月26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 通訊員 吳寶東 陳瑤)記者昨日獲悉,,由連江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賀某龍、劉某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案件共涉及24名被告人,、9項罪名、50余起犯罪事實,。歷時5個工作日庭審,,自部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連江縣辦理的首起涉黑案件一審日前結(jié)束。
該案由連江縣人民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檢方指控:2013年,,被告人賀某龍到連江縣鳳城鎮(zhèn)慕迪酒吧從事內(nèi)保職業(yè)后,先后糾合在娛樂場所從事內(nèi)保的被告人劉某劍,、劉某,、陳某強、趙某濤,、尹某登,、陳某佳、于某強,、曾某良等人,,一起爭強斗狠、擺場造勢,、介入民間糾紛,。
2014年1月,被告人賀某龍,、陳某強因聚眾斗毆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同年11月,賀某龍刑滿釋放后,,繼續(xù)網(wǎng)羅連江娛樂場所的部分內(nèi)保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購置砍刀,、木棍等作案工具,在連江城關周邊有組織地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以賀某龍為首,,以劉某劍、劉某,、陳某強,、尹某登為骨干成員,李某鵬,、于某強,、于某肖、趙某超,、王某生,、陳某佳、曾某良,、張某偉,、呂某明、鄭某輝,、林某俊,、趙某磊、王某,、王某苛,、趙某青、彭某東,、趙某陽,、任某貴、袁某寶等人參加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
該組織的成員在經(jīng)濟上相互資助,,斗毆時相互照應,通過實施違法犯罪形成的社會惡名,,非法控制連江娛樂場所內(nèi)保人員的招募,、派遣環(huán)節(jié),獲取明顯超過合法保安收入的經(jīng)濟利益,。
賀某龍為了擴大非法經(jīng)濟來源,,維系該組織的生存、發(fā)展,,還安排組織成員為林某新(另案處理)等人賭場經(jīng)營,、催收債務,、民間糾紛等提供暴力支持,并參與非法采礦,、走私成品油,、高利放貸等違法犯罪活動。
2013年至2018年,,賀某龍等人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尋釁滋事34起、聚眾斗毆10起,、非法拘禁3人,、故意毀壞財物1起,造成4人輕傷,、21人輕微傷,,對連江城關周邊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shù)氐纳鐣钪刃颉?/p>
連江縣人民檢察院組成專案組,,全面審查230余冊案卷材料,,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形成完整證據(jù)鏈,。該院有效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改革成果,,促使24名被告人自愿認罪,其中15名被告人認罪認罰,。
該案庭審歷時5個工作日,。目前一審庭審已經(jīng)結(jié)束,連江縣人民法院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