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聞網6月21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林春長)福州車主注意了,昨日起,福建省機動車檢驗標志實現電子化,與紙質憑證具有同等效力。這意味著,車輛的擋風玻璃不用貼年檢標志了!
推行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是公安交管部門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機APP發(fā)放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為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以及相關行業(yè)和管理部門提供電子證照服務。
網上申領很便捷
據了解,6月20日起,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檢驗標志電子憑證。
辦理機動車登記、核發(fā)檢驗標志業(yè)務時,公安交管部門將通過信息系統(tǒng)自動生成、自動推送檢驗標志電子憑證,機動車所有人可登錄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者“交管12123”手機APP,直接查看、下載使用。
屬于6年內的免檢車輛,可以直接在網上申領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對在用車輛尚在檢驗有效期內的,公安交管部門將統(tǒng)一生成檢驗標志電子憑證,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上網下載使用。
對檢驗標志紙質憑證丟失、損毀的,無需辦理補領檢驗標志業(yè)務,可直接在網上下載使用,如需領取檢驗標志紙質憑證的,可選擇郵寄送達或到車管所自取。
出示方式很靈活
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分為在線出示、離線出示和打印出示3種出示方式,便利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在不同場景應用。
在線出示的,可以直接登錄“交管12123”手機APP,使用在線實時生成的檢驗標志電子憑證。
離線出示的,可以提前將檢驗標志電子憑證下載并存儲于手機中,使用時直接出示。
打印出示的,可以通過網上下載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后,打印為紙質憑證出示,與電子憑證具有同等效力。
此外,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可適用于執(zhí)法管理、公共服務、經濟活動等多個場景,鼓勵相關行業(yè)部門推廣應用,為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帶來更多實惠便利。
事故處理時,對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的財損事故,可以通過查看對方車輛檢驗標志電子憑證,以確認車輛檢驗狀況。保險理賠時,可以向保險公司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用于辦理車輛保險理賠相關手續(xù)。租賃、抵押、交易車輛時,可以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證,證明車輛檢驗狀況,便利群眾、企業(yè)辦事。
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與紙質憑證具有同等效力,已領取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的車輛,不需要再貼紙質憑證,公安交管部門不以機動車未放置(貼)檢驗標志為由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