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峽網7月20日訊(海都記者 余少林) 昨日,記者從長樂市檢察院獲悉,該院聯(lián)合長樂司法局出臺《關于未成年人案件實施法律援助若干規(guī)定》,在福州地區(qū)率先將未成年被害人納入法律援助范疇,為涉案未成年人建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
去年6月,長樂一年級女生小蕾(化名)被猥褻,長樂檢察官迅速將犯罪分子依法嚴懲后,問題還有很多。因為他人的指指點點,小蕾對上學極度恐懼,父母只能放棄小生意全職照顧,家境每況愈下。檢察官意識到,舊有的環(huán)境只會讓小蕾痛上加痛。一場全方位的救助迅速展開,長樂檢察院于是聯(lián)合有關部門,啟動司法救助機制,一個工作日內完成上報審批,一周內將15000元救助金交到家長手上。之后,還邀請長樂市心靈驛站的老師上門提供心理輔導,讓小蕾慢慢走出陰影。最重要的是,小蕾不符合轉學規(guī)定,但經過檢察官的奔波努力,趕在新學期開學前,小蕾完成轉學。當年9月1 日,小蕾坐在嶄新的教室中,沒有人知道她的過往。漸漸的,她又重新綻放出純真的笑容。
長樂市檢察院檢察官介紹,通過法律援助,為委托辯護人提供一站式服務,主動告知案件進展情況,便捷閱卷、提供法律意見等,確保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長樂去年啟動對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以來,共為81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其中有6名為未成年刑事被害人。